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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沁园中学教师教学业绩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27 11:39:34   来源:    浏览: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全面、客观、科学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努力打造合作共赢团队,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教师教学工作考评:

教师教学工作考评结果按150分计算,由教学组成绩和个人教学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教学组成绩占60分、个人教学成绩占90分,每学期按照期中40%、期末60%得出教师考评结果。

二、教学组成绩考核:(60分)

教学组成绩考核按照前100名、前300名、前600名、后120名四项考核,每项15分。

积分办法:各项均以年级的平均数为准,前100名、前300名、前600名每超一人分别加3、2、1分,每少一人分别扣3、2、1分;后120名每多一人扣2人,每少一人加2分,四项得分总和为该教学组成绩,教学组得分作为所有任课教师该项得分。

三、个人成绩考核:(90分)

个人成绩考核按照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良好率四个方面按比例进行计算(以教学组各年级各项比例为准)得出个人成绩评估值(带多班课的折合为一个标准班),按评估值划分为三类,一类积90分,二类积80分,三类积70分。

积分办法:评估值与年级平均分相差不超3分的按二类积分,高于年级评估值3分的按一类积分,低于年级评估值3分按三类积分;

四、其它积分:

每学期暑假调整接班的班主任和教师,进步1—4个名次,每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进步5个名次加7分,每多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进步10个名次加15分,每多进步一个名次加1分。任课教师最后所加分值折合成标准班,加分参考一个学年度。

2015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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