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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园中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19 08:06:43   来源:    浏览:

为做好学校2019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代表基本条件

1、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且是学校工会会员;

2、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中发挥骨干作用;

4、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有奉献精神,办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热爱工会事业和工会工作,能够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身体健康,年龄在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二、代表构成及比例

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任期3-5年。

(一)代表人数

根据有关规定,全校在职教职工272人,按在职教工总数的20%选举产生代表50人(不含列席人员)。

(二)代表的构成及比例

1、直接从事教学等一线教职工(含工人)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5%;

2、青年教教职工(40周岁以下)和女教师代表数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0%,原则上应有少数民族代表;

3.学校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可列席教代会。

三、代表的选举和资格审查

 教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在校党总支领导下进行。以教研组和服务中心各处室为选举部门,在本部门指导下,依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正式代表。各选举部门正式代表名额见附表。

代表选出后,由选举单位统一填写教代会代表登记汇总表。

四、代表选举要求

1、代表选举是教代会筹备阶段的重要工作任务,选好代表是开好教代会的基础。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按程序操作,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证教代会顺利召开;

2、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组织工作小组设在校工会,校工会负责解释本办法。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http://jysqyzx.hnjysz.com/uploadfile/2019/0319/20190319080740758.docx(单击下载)

附件2:代表汇总表http://jysqyzx.hnjysz.com/uploadfile/2019/0319/20190319080853810.xls(单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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