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学生与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实际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一致的优先安排原则。
3.坚持按照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原则。
4.坚持“规范办学、均衡分班”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24个教学班(含4个电子书包班),共1200人。
三、招生范围:
按济源市教育局意见,我校的招生范围为:南蟒河以南、南环路以北(包括屯军)、西环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包括赵礼庄)
四、招生条件
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凡在我校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之一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
1.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2.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本地居住,提供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3.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取得房产证,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契税等证明;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可由市民政部门开具,现役军人可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1.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文件规定需要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入学;
2.外来经商办企业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济源户籍),提供居住证(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租房的需有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由招生学校审核后入学。
(注:当符合第二批招生条件的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由教育局安排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三)第三批招生对象
1.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户口本,租房的提供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有稳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务工单位证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17年6月底满12个月的工资表、租房合同及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交费凭证。
(注:当符合第三批招生条件的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由教育局安排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五、报名办法
符合沁园中学招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沁园中学校园网”,在首页下边点击“在线报名”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六、招生程序
(一)招生公告(6月3日)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沁园中学2017年招生公告》,并通过校门口版面、校园网、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学位申请(截至6月28日)
凡申请就读沁园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登录“沁园中学校园网”点击“在线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结束,必须认真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1)凡因信息填写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学校概不负责。(2)提交后必须牢记自己的报名编号(此编号资格审查和录取时要用)。
(三)资格审查(8月15日—16日)
凡在我校校园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沁园中学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证明材料整理要求和提交时间将在8月10日后沁园中学校园网公布,请注意查阅)。
(四)公示(8月17日—18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向社会公示。
(五)录取(8月19日—20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卫强
副组长:王伟
成 员:赵杰、赵水平、卫世超、杨暴丰
八、咨询电话
王 伟:(办公室)0391—6910328
赵 杰:(办公室)0391—6910206
赵水平:0391-6910130
举报电话:0391—6695184
重要提示
1.为加快推进沁园中学智慧校园建设,满足广大学生家长需求,结合学校已有的电子书包班取得的成绩,今年我校计划招收4个电子书包班,有意进入电子书包班就读的学生在网上报名时注意慎重选择,学校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资格审查结果,合理安排电子书包班的招生工作。
2.所有招生公告均放在“河南省济源市沁园中学”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内,请及时关注。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