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08:44:12   来源:    浏览:

各年级、服务中心:

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7周年,团结引领教育系统的广大女教工,以更好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济源教育,为办学生开心、教师安心、社会放心的幸福沁园做出新的贡献。在2017年“三八”节来临之际,学校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健康,我快乐”健身操大赛

(一)活动时间

2017年春学段。

(二)评选办法

七、八年级要利用闲暇时间,组织女教师开展健身操训练,健身操内容不限,人数在18人以上,服务中心不再单独组队,教师可自愿加入年级队训练。比赛时间在6月下旬。

在3月6日前将参赛名单和参赛节目报到校办公室。

二、市教育系统“模范女教师”推荐表彰活动

各年级、服务中心要切实将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人师表、成绩显著、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的“模范女教师”按指标推荐上来。教育局将组织开展“模范女教师”事迹演讲,集中进行展示、学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师德表现不良者。

2.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4.擅自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5.违反计划生育者。

每个年级、服务中心根据自愿的原则限报1名,学校将根据综合考核确定两名女教师上报。

三、“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各年级、服务中心要开展“最美家庭” 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促进教职工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并将评选出来的“最美家庭”推荐上来,不分指标。市教育局在四月开展教育系统“最美家庭故事会”,进行宣传、学习。

每个年级、服务中心至少上报1名,没有上限,届时均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评选表彰。

四、具体要求

1.各年级要按照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所有推荐上来的先进,须在本年级公示后,方可上报。

3.“模范女教师”和“最美家庭” 事迹材料一份,需标明类别、单位、姓名、本人联系电话,A4纸正反两面打印,于3月4日前交到学校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稿至邮箱:jysqyzxbgs@126.com。

4.“模范女教师”和“最美家庭”获得者,将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演讲活动,请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2月27日

点击下载档http://jysqyzx.hnjysz.com/uploadfile/2017/0301/20170301084545139.doc


上一篇:河南教育网省级优秀通讯评选
下一篇:关于开展“学身边榜样,做卓越教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