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今年招生方案具体要求,特对2016年七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
二、对象:所有申请沁园中学七年级新生学位并进行网上报名的小升初学生
三、地点:沁园中学
报名序号后四位数 |
交验窗口 |
教室位置 |
0001—0250 |
① |
东区天桥下 |
0251—0500 |
② |
东区南教学楼西起第一个教室门 |
0501—0750 |
③ |
东区南教学楼西起第二个教室门 |
0751—1000 |
④ |
东区连廊南门 |
1001—1250 |
⑤ |
东区连廊北门 |
1251—1500 |
⑥ |
东区北教学楼中间教室 |
1501以上 |
⑦ |
东区北教学楼西起第一个教室门 |
四、交验证件
1.符合条件及交验材料
符合条件序号 |
符合条件类别 |
交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 |
1 |
辖区内有住房 |
1.户口本;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
2 |
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 |
1.户口本;2.营业执照;3.完税证明;4.实际住址证明 |
3 |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1.户口本;2.家长身份证;3.就业单位证明;4.实际住址证明 |
4 |
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1.户口本;2.营业执照或务工单位证明;3.实际住址证明 |
2.交验材料说明
(1)公安户口复印件要求:只复印房产所有人、监护人和学生页;房产证所有人和学生所在页复印在一张上;
(2)实际住址为租住房的,证明材料为租房合同、近6个月水电气缴费单据等;
(3)符合上述条件但证明材料与表中所列有不同的,可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如土地证、契税发票等;
(4)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于8月15日下午15:00—18:00到沁园中学教导处咨询;
(5)交验证件须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验后,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学校存档备查。
五、复印件装订要求
1.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2.装订顺序:①封皮(封皮模版见后边附件); ②户口本复印件;③房产证复印件;④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参见上表顺序。
3.自制封皮:封皮上按顺序写清学生网上报名序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一项一行)。
4.按顺序整理好,左侧竖排装订。
六、注意事项
1.所交验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有异议的房产证和实际住址证明学校将安排教师到房管局复验并深入居住地实地考察;提交假证件者一票否决,责任自负;
2.请在规定时间内交验,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请按到校顺序在规定地点,按序交验,服从指挥;
4.8月18日早上,请登陆“沁园中学”网站查询审查结果,有异议的,于18日当天到教导处复验。
七、温馨提示:
1、凡是不进行资格审查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希望各位家长朋友密切关注沁园中学网站招生工作的通知。
沁园中学
2016年8月11日
附:封皮模板
沁园中学2016年七年级新生资格审查
资料复印件
学生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网上报名序号: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