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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2-12-25 00:00:00   来源:    浏览:

1、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愿意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奉献时间和精力,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上好学校安排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3、心理咨询教师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助人自助的辅导原则,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完成辅导记录。做好心理咨询室、心理宣泄室、沙盘游戏室的日常值日、管理、接待工作。
  4、守时守信,热情服务,让自己的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努力维护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声誉。
  5、心理咨询教师熟练掌握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在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或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应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辅导技能和服务水平,并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6 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不将来访者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因专业和教育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7 心理咨询教师应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个案,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8、危机干预: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教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9、心理咨询教师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避免接待来访者。
  10 心理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心理辅咨询室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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