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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1年放寒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21 00:00:00   来源:    浏览:

   

 

各苑区、处室:

    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放寒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1年寒假自122日(农历腊月十九,星期六)开始,至2 18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五)结束,老师腊月二十二(下周二)早8:30到校集会。学生219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六)正式开学,老师正月十二早上8:00准时到校参加学习。

二、各苑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工作作为寒假工作的首要位置,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法制教育,重点加强交通安全、防意外伤害、防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三、要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集中对师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移风易俗教育。要求师生在寒假中遵纪守法,尊老爱幼,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的报刊及音像制品等。各苑区要按照学校要求,突出节日特色,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清洁行动,努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各苑区未经允许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除对学生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外,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教师不得举行和参与有偿家教,各学校不得在假期中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如因违规补课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寒假值班从下周三开始,今天到下周二仍按排定时间值班。

 

 

                                     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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